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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中心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是浙江大学在2000年组建的一个跨学科、跨学院、综合性交叉研究中心,其战略定位是“学术带动、纵横交汇、服务社会”,发展理念是“交流产生灵感、合作创造价值”,发展目标是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长期不断的积累,成为国际知名、国内一流的房地产研究机构。 为了规范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在科学研究、专业咨询、技术服务、人才培训等业务活动中的行为,促进中心实现自己的目标定位,维护浙江大学的声誉和品牌,接受社会监督,特制定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职业道德规范。 第一条 遵守党纪国法和浙江大学教师行为规范。 第二条 在业务活动中,坚持诚信原则,实事求是。 第三条 认真负责,高效守信,用心服务,精益求精,追求卓越,维护本中心的声誉和形象。 第四条 加强沟通,注重合作,尊重他人,创造轻松、和谐、愉悦、自由、幸福等组织文化氛围。 第五条 中心秘书处负责收集中心内外各方面的投诉、意见和建议,并进行必要的记录,及时与有关老师沟通,必要时报中心办公会议讨论。 第六条 对于违反国家政策法规、学校纪律、中心职业道德规范等情况,由中心办公会议讨论,并根据中心章程给予处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