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中心成立文件

关于成立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等机构及负责人任职的通知 浙大发人社(20006号各校区管委会,各学院,各部,直属各单位:

一、根据浙大发科(199915号《关于印发<浙江大学关于研究所组建工作的若干原则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由学院申请,并经学校研究批准,成立下列两个研究所:

1、人文学院

外国哲学研究所

长:包利民

副所长:杨大春

2、管理学院

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所(同时直属于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浙大卡特

长:林

副所长:柴彭颐 张忠根 陆文聪

二、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齐全的优势,促进各学科间的融合和交叉,探索科研体制的改革,适应科研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求,为我校教师对外联络和拓展创造有利条件,并促发新的学科增长点,经学校研究批准,成立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。中心为非实体性研究机构,由校人文社科部归口进行业务管理。中心负责人名单如下:

任:贾生华

副主任:阮连法 叶艳妹 欧阳安蛟

秘书长:褚超孚

OOO年十二月十日